界首市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筹资工作圆满完成
2016年界首市城乡居民医疗筹资工作圆满完成,截至2016年3月31日,共筹资8133.73万元,参合率高达98.47%。
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居民个人缴纳120元,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军烈属)、城市低保对象中“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应缴纳的120元参保资金,由政府全额资助。我市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病住院补偿水平,提高门诊补偿比例并扩大受益面,巩固和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医疗保险制度,让参保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增强城乡居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利民、惠民工程,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既是城乡居民医保总体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又是中央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能否安全、及时到位的前提条件,也是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能否稳步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界首市重组织、强领导,重程序、讲规范,重协作、明责任, 严格遵循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及时将资金划转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基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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