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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叫外卖菜里竟吃出“牙”

2016-04-19 14:52:59    浏览:0    评论:0    来源: 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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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我在北斗星餐厅点了一份外卖,没想到竟吃出来了异物。

近日,赵先生在省会一家餐厅里订了一份外卖,其间竟吃出来了一颗类似牙齿形状的骨头。“这怎么看都像是动物的牙齿,如果真是老鼠或者其他动物的牙齿,我吃到嘴里会不会感染病菌呢?”赵先生为此担惊受怕。

酱烧腐竹里吃出“牙齿”

昨日(17日),赵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15日中午,赵先生在百度外卖上买了一份北斗星餐厅东明店的酱烧腐竹和两个牛肉馅饼。外卖送到后,赵先生便大快朵颐起来,“在吃腐竹的时候我觉得咬到了一个硬的东西,吐出来一看是一块白色的骨头。”“腐竹里怎么会有骨头呢?”赵先生觉得吃出来的骨头像是牙齿,于是就找口腔科的朋友帮忙鉴定,“我把这块骨头用纸巾包了起来,鉴定后,我朋友说这个‘牙齿’的牙根比较短,不像是人的牙齿,看形状像是犬齿或是龋齿。”“不是人的牙齿难道是动物的牙齿?如果真是动物的牙齿,我把它吃进了嘴里会不会感染病菌?”想到这里,赵先生觉得应该跟餐厅联系,让他们陪同自己一起去医院检查。

病毒有潜伏期需再做检查

15日下午,赵先生与北斗星餐厅东明店一位冯姓经理在石家庄市第三医院门口见了面,并将包有“牙齿”的纸巾交给了这位经理。随后,赵先生在冯经理的陪同下先后在石家庄市第三医院与河北省人民医院进行了检查。“医生说目前没有检测出我被病毒感染,但医生也说一些病毒潜伏期长达6个月,这些病毒在潜伏期间是检查不出来的。”赵先生说,听完医生的说法,他提出要6个月之后再进行检查。“当时与我交涉的餐厅负责人同意6个月后再检查。因为间隔时间长,我希望餐厅给我一份书面证明,保证6个月后再和我一起去检查,但在交涉期间餐厅负责人一会同意写证明,一会又拒绝,最后也没给我书面证明。”赵先生说。

既然同意再次检查,为什么不能写书面证明呢?昨日,记者联系了北斗星餐厅东明店的经理冯先生。

冯先生表示,事发后,餐厅退回了赵先生在15日的订餐费,当日的检查费用也都是由餐厅出具。出于对顾客负责,虽然不能确定赵先生吃出的异物跟该餐厅有关,但可以再次带赵先生去做检查。

当记者提出是否可以出具书面证明时,冯先生拒绝了该要求。

相关交涉影像也可作为证据

冯先生表示,当他打开赵先生给的纸巾,看到里面裹着一块白色的东西后,随手就将其扔掉了。

餐厅不肯出书面证明,相关证据又缺失,赵先生该怎么做呢?记者随后咨询了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肖妍妍。

肖妍妍表示,消费者在就餐时发现异物首先应该保存证据,之后,可以与商家一起去医院检查身体,并对异物做检验,看自己是否因为吃到异物受到伤害。

针对赵先生这种证据缺失的情况,肖妍妍表示,赵先生目前最先要做的就是在餐厅内与该餐厅的负责人交涉,并保留影像证据。“如果餐厅不肯出具再次陪同检查的书面证据,赵先生可以请公证人到现场一起见证,公证人出具的公证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肖妍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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