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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农合大病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 3类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2016-04-14 10:43:25    浏览:969    评论:0    来源: 宜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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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江西省财政厅、省卫计委于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全面实施江西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和输血费用等3类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根据新的《意见》,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将实行设区市级统筹,省内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及省直管县均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保费划转、保障水平,有统一的承办机构,筹资标准为统筹地区当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的5%左右,推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实施。同时,扩大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从2016年起,将儿童苯丙酮尿症门诊医药费用、国产或进口人工耳蜗费用的70%以及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和输血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据介绍,我省还将建立大病保险盈亏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因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对因政策性调整、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新农合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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