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补千张产床缺口 北京医管局局长建言医改
1月12日,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正式开幕,围绕全面落实两孩政策、进一步推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方面,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局长于鲁明也带来了自己的提案!
加快推进妇儿等专科医院选址、立项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提案人:于鲁明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015年12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文件,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下简称全面两孩政策)。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出生人口数量增加,高龄孕产妇比例增高,妇幼健康服务也面临新挑战。
自2016年,北京市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分娩量从月均1.5万陡升至2.3万,每月孕妇建册人数近3万,2016年3月甚至达到3.6万。高龄孕产妇由2014年的10%上升到2016年的14%,高危孕产妇从48%上升为60%以上,二胎人群占孕产妇比例30%以上。
与此同时,市、区妇幼保健院发展建设规模相对滞后。2015年,北京共有产科床位4907张,实际从事产科人员6300人。按照国家规定安全床位使用率计算,为完成月3万孕妇的分娩需求,大约需增加产科床位约1100张,产科人员832人。另外,从儿科资源看,2家市属的儿科医院也都出现了诸多患者排队等候检查、住院的情况。
按照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北京市编制了市属医疗卫生资源疏解方案,促进北京市市属的医疗资源向郊区及周边地区疏解,缓解城市中心区压力。
在近期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保障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因此,为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保障全面两孩政策的顺利实施,保障妇儿的生命健康,建议相关部门、区政府按照市属医疗卫生资源疏解方案,加快确定妇产及儿童医院项目的选址、立项工作。
加强北京区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
提案人:于鲁明
2015年,国家下发《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文件,提出各地要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人员、床位和设备配备。
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6〕2439号),指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对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高提出新的要求。
文件提出:
到2020年,力争实现省、市、县三级都有1所政府举办设施齐全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支持业务用房面积短缺的省、市(地)、县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省、市(地)、县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公共卫生业务用房面积分别按照60平方米/人、65平方米/人、70平方米/人计算。
设置床位的,医疗业务用房面积按照200床及以下(每张床按88平方米),201-400床(每张床按85平方米)、401床及以上(每张床按82平方米)的标准另行增加建筑面积。
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测算,北京市二级区妇幼保健院实有床位不少于200张、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三级妇幼保健院实有床位不少于300张、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省级妇幼保健院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米)。
截至2016年底,北京17个区级妇幼保健院建筑面积在3千平米到3万平米之间。其中,面积不足1万平米的有8家,1-2万平米的有5家,2万平米以上的有4家。很多区妇幼保健机构建筑面积距离国家要求和标准有一定差距。
为落实国家政策,满足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要求和标准,建议由市发改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一是,对于在“十三五”时期已对妇幼保健院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已立项区(朝阳、通州、顺义、平谷),加快建设进度;二是,对于有建设规划但尚未立项的区(怀柔区妇幼保健机构新建项目已经区政府会议通过,西城、海淀、大兴和密云有初步计划,尚未立项),加快项目推进和规划立项;三是,对于尚无妇幼保健机构改扩建规划和新建计划区(东城、石景山、延庆),推动制定辖区妇幼保健院建设规划,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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