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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5-11 09:10:00    浏览:0    评论:0    来源: 中国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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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院的委托,对其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fcg2016-0409

二、招标内容:根管治疗仪2台;热牙胶填充系统1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本项目采购预算价:7.5万元(注: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三)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四)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五)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05月10日起至2016年05月17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910室。

五、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原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授权书原件、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06月02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院6号楼2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开发区黄海西路146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06月02日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06月02日13:30(北京时间)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院6号楼2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开发区黄海西路146号)。

十、招标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院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孝康、刘洪岿电话:0411-*******

传真:0411-*******电子邮箱:dlhfzb@163.com

地址: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53213010010000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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