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生应关闭“Me-too”模式 参与新药创新
近日,国家卫计委公布首批药品价格谈判结果,3种畅销救命药价格被腰斩,降幅超过50%的好消息传遍了医疗界。“药价贵”由来已久,过去人们倾向于将药价畸高归责于政府限价不力,甚至认为政府通过行政命令能够“统一”降低药价。现在看来,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
众所周知,在药价上,跨国药企很少妥协,基本一毛不拔,更不会轻易“割肉”。广东省曾集中招标一种2.2万元的抗乳腺癌进口药物,只降了0.21元,降价幅度仅有十万分之一。这次谈判成功,离不开政府出面,相关部门采取了“以量换价”“以医保换药价” 的措施。但谈判靠的不仅是行政指令,更要用实力说话。以往进口药这么牛,关键在于其不可替代性,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我们缺乏与之讨价还价的底气。
这次赢得谈判,离不开国产创新药的成长。以治疗肺癌的盐酸埃克替尼为例,它被视为“国产易瑞沙”,历时8年研制而成,完全由我国自主原创一类新药。作为全球第三个、亚洲第一个上市的肺癌靶向抗癌药,打破了进口靶向药的垄断局面,并以低于进口药30%~40%的价格,让更多的肺癌病人用上靶向抗癌药。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实施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医疗领域也需让创新来驱动发展,尤其是药品的研发。但我国的医药界多年来一直奉行的是“拿来主义”,开启的跟风模式,也被称之为“Me-too”(我也是)模式。据了解,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上半年申报的化药1.1类新药品种中,比例最大的抗肿瘤药物已占据1/4,几乎都叫“某某替尼”,属于Me-too产品,即使上市也会很快被淘汰。
新药创新能力不足,与缺乏临床参与不无关系,临床与研发两层皮。一方面,研发新药不能有效满足临床需求,多是大路货,不能得到广泛临床应用,激发不起研发动力;另一方面,临床需求总要填补,进口药于是依然是“杀手锏”,国产药总是步人后尘的仿制药,无法形成差异化的竞争实力。加快我国新药研发的进度,需要制度和政策层面的支持,更需要创新的源头动力,老跟风不行。放眼国际,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将“满足临床需求为导向”,贯穿其新药审评理念中,即是:和已有药物相比能显著让患者获益、具有临床优势的药物才能获得批准上市,实现临床和研发的良性互动。
当然,打通临床和研发的梗阻,不是让医生搞研发,而是帮着精确校准方向。让创新力量充分涌流,让大国的药物定价权不会旁落,降低老百姓的用药负担才会更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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