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将大幅提升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珠海城乡居民将与职工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4月1日,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实现全民医疗保险待遇均等化。城乡居民住院支付比例达90%,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计划调整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加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62万元),门诊报销政策居民与职工一致。
《办法》拟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据悉,珠海市政府确定的2016年珠海市十件民生实事之首为“让城乡居民与职工享受到同等的医保待遇”。随着《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实施,珠海市财政2016年将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增加1亿元财政投入。珠海市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得到提升,但珠海市用人单位和居民个人缴费成本基本未增加。
城乡居民成为此次珠海市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政策调整中待遇提升最大的群体。根据《办法》,调整前,城乡居民一般参保人年度筹资760元,其中个人360元,财政400元;调整后,城乡居民统一个人缴费360元,财政补贴统一提高至480元。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方面,调整前城乡居民6个月以内 5000元、6个月至1年为1万元、1年—2年为10万元、2年以上20万元;调整后,城乡居民6个月以内2万元、6个月至1年为8万元、1年以上为30 万元。住院支付比例方面,调整前城乡居民一般参保人一级、二级医院支付90%,三级支付70%;特殊人群一级、二级支付80%,三级医院支付50%。调整后城乡居民统一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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