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屡教不改 牙科“医生”终获刑
霍山县某“牙齿美容”店老板张某无执业医师证,却胆大妄为,长期经营牙科诊所。近日,霍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从2003年至2015年,张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该县租一门面房长期经营“牙齿美容”牙科诊所,擅自从事补牙、镶牙等牙科医疗活动。2007年至2013年期间,张某因多次非法行医,被当地卫生部门行政处罚3次。被处罚后,张某没有引以为戒,继续在诊所内从事牙科诊疗活动。
2015年3月12日,张某在公安机关对其非法开设的牙科诊所进行现场检查时,经民警口头传唤到案,到案后张某对自己的非法行医行为供认不讳。
最多输入500字,目前已经输入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