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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医疗纠纷,咋解决最靠谱?

2016-04-18 17:18:01    浏览:0    评论:0    来源: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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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气体治疗眼病致盲事件发生十个月有余,部分受害者的赔偿仍未拿到。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当下,如何界定相关责任,给患者合理赔偿?医疗责任保险是个不错的选择。

据央广网消息,2015年6月,有59名患者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使用全氟丙烷气体治疗眼部疾病后,其中18人出现了单眼致盲的情况,还有一人视力仅为0.01。此外,还有26名患者在江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使用了同批次的全氟丙烷气体,部分患者同样单眼致盲。

目前,涉事的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从今年2月以来,医院对部分患者进行先行赔付,同时诉讼追究问题产品生产厂家的责任。

但这起因医药事故发生至今已有十个月之久,原因仍未查明,受害患者的赔偿也难以及时赔付到位。为何国内医疗纠纷处理这么难?

我国目前的医患纠纷处理是协商、调解、诉法三大机制并行。协商模式是主要途径,过去这种机制往往导致医患间的恶性的势力对抗。其实,西方国家也有很多医疗纠纷事件,他们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国际上的通常做法是,医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在发达国家是一个成熟的保险品种,在很多国家属于法定强制保险,是医保人员职业行医的必备条件。国外保险公司开发医责险,由具有丰富经验的精算师对详实、系统的历史数据进行精算,以推出非常实用的产品,例如对不同级别、种类的医院,不同科室、岗位和年资的医护人员进行个性化和差异化保险保障服务。这对于消除医患纠纷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尽管我国医责险需求旺盛,但市场受限发展缓慢。一方面,我国医疗质量、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尚没有足够的历史数据积累,另外,精算人才的缺乏也是一大阻碍。所以目前市场上产品的费率厘定还停留在经验费率阶段,难以实现个性化和差异化服务,制约了医责险的整体发展。

患者赔偿渠道需拓宽,可引入医责险等市场化机制。医患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呢?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郑雪倩建议,遇到合法权益受损的事件,患者可先向医院索赔,医院再向制药企业索赔。但是,司法途径耗时较长,难以保障患者紧急治疗的费用及时到位。

于是,快速高效的医疗责任险等市场化途径兴盛起来。医疗责任保险可一定程度转嫁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执业风险,降低其风险成本;又间接地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了一种新的权益保障机制。

医疗责任保险采取无过错赔偿原则,以平衡患者的损失。即当患者声称发生损害时,由指定的审查委员会决定赔付数额,但并不界定损害是否由医生造成。这种赔偿金通常来源国家赔偿基金,既包括税收也包括医院的保费。但着这种赔偿方式具有排他性,即选择无过错赔偿,就意味着患者需要放弃民事诉讼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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