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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院长受贿“落网” 丈夫“掺和”难辞其咎

2016-06-07 13:15:36    浏览:0    评论:0    来源: 环球医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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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中80%以上都有领导干部家人、亲属涉案,如果家人能在关键时刻给予及时的规劝提醒,就有可能阻止职务犯罪发生。”6月2日上午,沈阳市检察院和大东区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社区宣传月活动上如是说,并以相关案例告诫公职人员远离腐败,须养成清廉的好家风。

经典案例

2014年1月,沈阳市法院发布了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原院长冯虹贪污受贿的判决。冯虹在担任奉天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贪污人民币1800多万元。法院最终以冯虹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

2015年8月,法院对上述案件牵涉的系列行贿案也进行了判决。3名行贿者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此外,冯虹的案件,其丈夫赵某也有参与并提供帮助。最终,赵某也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冯虹的丈夫赵某是个精明的商人。在冯虹担任院长之初,她就意识到,丈夫可能会企图利用她手中的权力谋取利益,于是她和丈夫约定:不允许丈夫过问、插手她所在的医院的事情;不许利用她的影响力谋取私利,但赵某对此嗤之以鼻。

在赵某的不断影响下,冯虹的思想也开始出现了动摇。赵某的朋友请求冯某帮忙照顾时,冯某也不再拒绝朋友们给她的高额“感谢礼金”。于是,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深渊。

据了解,在检察院查办的大量案件中,职务犯罪案件中80%以上都有领导干部家人、亲属涉案。家庭成员、近亲属对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普遍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贤内助”变成“贪内助”,甚至很多家庭成员、近亲属都牵涉在案件当中,出现家族式腐败。

清正廉洁,是对家人的最好馈赠;家风纯正,也是对领导干部的最好保护。因此,维护好家风是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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