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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牙店老板被判管制两年

2016-07-13 13:29:34    浏览:0    评论:0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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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居内的镶牙店不仅没有合法手续,而且在相关部门多次责令停止营业后,依旧置若罔闻。昨日,城关区法院一审判决,对非法行医的郑某某判处管制两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0年4月起,郑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69号民房内非法开设精锐镶牙诊所,违法从事诊疗活动。2014年6月6日、2015年8月4日,兰州市卫生局、兰州市城关区卫生局先后两次对郑某某非法行医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没收现场查到的器械。2015年9月6日,郑某某因再次在上述场所非法行医被兰州市城关区卫生局作出行政处罚,同年11月20日被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以涉嫌非法行医罪监视居住。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开设诊疗场所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考虑其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如下:郑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管制二年,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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