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农场社保所进一步规范居民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
为确保居民医疗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社保所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居民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
该场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要求负责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的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严要求,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更高的服务热情开展工作。
加强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批量收缴及划扣工作开始前,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告知参保人员及时缴费,批量划扣工作结束后对未缴费人员进行电话及书面催缴,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加强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规范、高效。对已经收取的居民医疗保险费及时入账、及时上解、禁止公款私存、挪作他用,收费时必须开具收据且票据填写规范。
推行“一站式”服务和“经办人负首责”制度。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必须按工作程序规定推行从审验参保资料、填写参保登记表、收取居民医疗保险费、开具现金收据、录入系统等“一站式”服务,当月参保缴费、当月上解基金,保证参保人员医疗待遇的政常享受,实行“谁经办、谁负责”的“经办人负首责”制度。
最多输入500字,目前已经输入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