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离开寨卡疫区未满4周者暂不能献血
国家卫计委发布通知,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在寨卡病毒疫情期间保持安全和充足的血液供应指南》要求,离开寨卡病毒流行区后2周内,有寨卡病毒感染症状消除后未满4周者、曾与寨卡病毒感染的男性或3个月内去过寨卡病毒流行区的男性发生性行为未满4周者等四种情况下暂时不能献血。
昨日,国家卫计委发布通知,为保障血液安全,防范经输血途径传播寨卡病毒,鉴于我国属于寨卡病毒非流行区的现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在寨卡病毒疫情期间保持安全和充足的血液供应指南》要求,完善献血者健康征询制度,各血站应当完善献血者健康征询程序和内容,曾有寨卡病毒感染史,痊愈后未满4周者,曾在寨卡病毒流行区旅行或居住,离开后2周内有寨卡病毒感染症状(例如发烧或皮疹并伴有结膜炎、关节痛或头痛或不适),症状消除后未满4周者,曾经去过寨卡病毒的流行区,离开未满4周者,曾与寨卡病毒感染的男性或3个月内去过寨卡病毒流行区的男性发生性行为未满4周者暂时不能献血。
此外,国家卫计委还表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导血站加强采供血人员寨卡病毒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血站工作人员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对寨卡感染者识别能力。各血站应当加强献血者献血后沟通回访,健全献血后回告和保密性弃血制度。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寨卡病毒爆发时保证安全和充足的血液供应指南》
鉴于当前寨卡病毒(Zika Virus)在局部地区爆发流行的形势,以及该病毒能导致血液安全风险的共识,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参考了WHO总干事在发布的《关于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声明》的基础上,于近日发布了《寨卡病毒爆发时保证安全和充足的血液供应指南》。
寨卡病毒是一种蚊子传播的黄病毒,其传播媒介为埃及伊蚊,同时该蚊虫媒介也传播登革、基肯贡雅和黄热病毒。寨卡病毒感染后,经过数天至1周的潜伏期才出现临床症状,也有潜伏期延长至10天的报道。与登革和西尼罗热等黄病毒感染类似,大多数人表现为亚临床感染,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会出现如发热、皮疹、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痛、不舒服、以及头痛等临床症状。这些症状通常较轻微,可持续2~7天。
然而最近的研究发现,妊娠期寨卡病毒感染可能与新生儿小头畸形有关联,寨卡病毒感染与其他神经系统并发症之间的关系也正在研究之中。寨卡病毒的RNA可以在急性感染期的血液、尿液和唾液中检出,而在男性感染者的精液中,病毒感染颗粒可持续检出至临床症状恢复后2周,甚至更长至10周,表明该病毒有通过性接触传播的可能,且已经有疑似性传播病例的报道。最近在巴西也有2例可能通过输血传播的寨卡病毒感染的报道。
考虑到病毒的传播途径和采供血工作的特点,WHO针对病毒不同流行地区分别提出了保证安全和充足的血液供应指南。
针对寨卡病毒流行的国家和地区,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加强非流行地区的血液供应和采集,并实施献血者延缓献血、血液筛查、血液成分病原体灭活及血液制品隔离检疫等措施。寨卡病毒感染者、最近有临床症状者、以及男性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的性伴侣需要延缓28天无症状后才能献血。
而那些献完血后14天内出现寨卡病毒感染症状或疑似感染症状的献血者则被要求回告采供血机构,以利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更大的危害。血液筛查方面,虽然寨卡病毒RNA在外周血中可以检出,但一方面,筛查需要投入的成本较高,核酸检测需要的环境、设备以及人力资源条件较高,另一方面目前尚无商业性寨卡病毒检测试剂盒,这些不利因素制约了寨卡病毒血液筛查的实施。
血液成分病原体灭活能有效灭活与寨卡病毒相关的登革病毒和西尼罗病毒,推测血液成分病原体灭活可能会是有效的措施,但目前亟需研发和应用对全血或红细胞有效的病原体灭活技术。7-14天的血液成分隔离检疫能有效应用于血浆和红细胞,而对于库存期短的血小板制品,3天的隔离检疫期已经是极限,但在流行程度较高时,对减少输血传播仍有帮助。WHO还强调了应当重视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孕妇和其他寨卡病毒感染后能引起严重后果的高危人群的用血风险。
针对无寨卡病毒流行的国家和地区(比如中国),当前的重点应当是延缓那些有寨卡病毒流行区旅行的献血者献血。延缓期为离开流行区起的28天。对与寨卡病毒感染或潜在暴露的男性有性行为的献血者也应当被延缓献血。
另外,采供血机构应当密切关注本地区寨卡病毒流行情况的变化,特别是有埃及伊蚊分布的地区,可能会成为未来寨卡病毒的流行区,采供血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预案,以保证寨卡病毒流行时安全、充足的血液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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