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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给力!媒体须对医患纠纷作失实报道担责

2016-06-04 09:00:00    浏览:0    评论:0    来源: 环球医学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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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传播飞速的当下,部分新闻媒体的扭曲报道在一定程度上“抹黑”了医生群体,夸大了社会对医生的负面评价,加剧了医患紧张。一些采访的记者根本不懂医,却想当然地摆出媒体审判的姿态,让医生“背黑锅”。现在,这一问题有望从法律法规的层面得到规范。

近日,福建省省长于伟国签署,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新闻媒体或者新闻记者对真相未明、调查结果尚未公布的医患纠纷作失实报道,或者报道中煽动对立情绪,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办法》属于地方政府规章,将于7月1日起实施。目前只有福建省新出台的这份地方政府规章明确提及媒体须对医患纠纷作失实报道承担责任,实属突破!

《办法》还要求,“新闻媒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倡导文明、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客观、全面、如实报道医疗纠纷,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福建省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公安、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建立了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建设。此次出台的《办法》包括“预防、处置、医疗责任保险、法律责任”等内容,是对“五位一体”处理机制的总结提炼,使之从制度层面走向法制层面。

新奇的、违反常态的媒体报道更易博得眼球,反而,医生每天忙得连轴转的工作常态却不具有“新闻性”。祛除恶意,也需要媒体的努力。扭曲、放大事实,等到真相大白,也是打自己的脸。福建省出台的《办法》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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